摘要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专家辅助人一职有助于增强当事人的质证能力,帮助法官解决专门性问题。然而,由于专家辅助人可能存在的倾向性与角色定位的中立性存在偏差,削弱了专家辅助人制度功能的发挥。因此,借助平衡法理论,明确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地位,并辅之以相应的资质条件、出庭程序和责任体系,有望解决专家辅助人的角色偏差问题。
作者
张凌燕
刘妍君
ZHANG Lingyan;LIU Yanjun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59-69,共11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科技部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环境和食药侵权领域损害分析模型与评估技术研究”(2018YFC0830800)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监察调查中电子数据取证程序研究”(CYB19139)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刑事初查电子数据取证程序研究”(2019XZXS-020)
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2019年度研究项目“以毒品检测为视角的我国新型毒品防控体系构建”[DR(2019)Y00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