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立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的共同信念,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历史观和价值观的逻辑必然,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下为公”理念和“民本”思想的继承和创造性转化,也是借鉴现代政治文明成果中“主权在民”理念的必然结果。进入新时代,要从确保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夯实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筑牢人民的创造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的共享主体地位、落实人民的评价主体地位等多个维度,努力落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实践要求。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60-66,共7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网络公共领域建构的哲学基础研究”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2020年度学术研究团队专项课题“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与实践”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