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次中美贸易争端中,美国尝试利用WTO多边机制存在的固有缺陷寻求在WTO框架内建立其所实施的单边贸易措施的适法性,通过利用形式上兼容于WTO的国内法条款,以超出WTO议题范围的缘由实施单边贸易制裁,并在适用过程中对DSB未曾释明的规则进行扭曲解释,对WTO多年来精心维系的多边机制与国内法之间的权力平衡构成严重挑衅。现行WTO争端解决机制虽然能够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否定"301条款""232条款"及其调查行为的合法性,但终因WTO争端解决的时间迟滞、解释的被动性与个案局限性以及欠缺对恶意违法的惩罚机制而使DSB打击单边贸易措施的效力大为减损。为此,有必要改革现行WTO争端解决机制,建立快速宣告违法程序及其配套的惩罚性赔偿机制,明确对适用缘由超出WTO议题范围而实施方式违反WTO义务的贸易措施的管辖权,并建立WTO规则的释明程序,在不减损DSB权威性与公正性的前提下,增强WTO多边规则应对单边贸易措施的能力与效率,有效打击单边贸易措施,维护WTO多边规则的拘束力。
出处
《北大法律评论》
CSSCI
2018年第2期78-102,共25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资助(二等,2017M612347)
第11批特别资助(2018T110709)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201813003)
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QDSKL1701006)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8DFXJ07)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