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韩国的校园暴力发生率较高,为了预防校园暴力,韩国制定《学校暴力预防及对策法》,实施校园暴力的预防项目。学校暴力对策自治委员会负责调解校园暴力纠纷,恢复学生的关系,防止矛盾扩大化。同伴调解是学生主导的纠纷解决机制,体现了学生自治,有助于创造和平的校园环境。为治理校园欺凌,我国出台若干对策和规定,但在治理校园欺凌方面还存在不足,韩国的经验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应当在校园欺凌的治理中进一步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赋予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以调解功能,并吸收更多专业力量的参与。
作者
陶建国
唐泽东
Tao Jianguo;Tang Zedong
出处
《少年儿童研究》
2020年第11期4-12,共9页
Children's Study
基金
2017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立法及实施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HB17FX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