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新时代,乡村建设的中国实践经历了从"国家视角"到"农民本位"视角的转换过程,但对农民主体性状态及其表达困境的忽视造成乡村久振而未兴。在可行能力和赋权理论及乡村发展经验等多重指向下,将农民主体性议题带回乡村振兴框架中成为必要。虽然农民主体独立性缺乏、自觉性意识失衡、选择性范域窄化、创造性能力薄弱等问题存在已久,但后现代主义理论对"主体性的流动"的知识建构,体证了主体性重塑的可行,进而提出以基层党组织为支点,夯实农民主体性重塑的制度基础;以组织起来为方法,培育道德个人主义的新农民伦理;以城乡统筹为理念,释放小城镇化和县域经济新动能;以增能培力为抓手,助推农民生存心态迈向发展心态,最终促成农民主体性在场的乡村振兴发展。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51-60,共10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村庄治理现代化的区域差异研究”(18ASH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