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分别从委托人和代理人角度分析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需求,提出一个关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需求的理论框架。从委托人角度来说,在本级政府与本级各国有单位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本级国有单位对本级政府承担了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其中包括财务报告责任,由于人性自利和有限理性,本级国有单位不一定能良好地履行其财务报告责任,因此,本级政府会推动建立针对本级国有单位财务报告责任的治理机制,审计是这个治理机制的成员。从代理人角度来说,本级国有单位基于信号传递需求或保险机制需求或良好地履行其财务报表责任之需求,也可能存在财务报告审计需求。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49-154,共6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审计基本理论研究”(19JHQ066)
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研究院重点项目“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基本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