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国家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革新了反垄断执法理念,将个案原则引入反垄断执法之中,并明确了诸如"轴辐协议""必需设施""大数据杀熟""二选一"等新型反垄断执法对象,对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的执法依据、认定标准、执法能力等均提出了挑战。因此,需加快构建平台经济反垄断法律制度,明细执法标准,以审慎原则为指导,创新反垄断执法新方式。
出处
《中国电信业》
2021年第2期32-34,共3页
China Telecommunications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