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VIE架构的企业在我国大量存在,VIE架构也对我国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带来巨大挑战。根据VIE架构企业经营中的资金流动过程,税务机关将面临三个阶段的税收流失风险,即境内运营实体向外商独资企业转移利润阶段、外商独资企业向境外转移利润阶段和境外的利润转移阶段。对此,税务机关需要根据每个环节导致税收流失的不同原因,以特别纳税调整权的有效运用、"受益所有人"的实际认定和CRS体系的完善与拓展为着力点,构建防范VIE架构企业规避纳税的规制体系。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143-147,共5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