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是通过对于个人的激活以及无限的连接形成了互联网形态下的新的社会现实、市场现实和产业现实的一种重新结构社会的力量;现实的社会实践中所谓“发展的中断”或“破坏式创新”其实是源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社会发展逻辑的深刻转型;基于传媒领域面对的新现实,媒介融合正确而有效的逻辑起点必须从当下的渠道融合转型到市场融合、需求融合上来;而互联网发展“下半场”实践操作的关键是:预留出足够的“边缘创新”的制度和产业空间,并确立正确的衡量技术、产业与产品创新的价值标准。
出处
《传媒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7年第1期3-11,共9页
Media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