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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儿子,老人的居住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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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5月,陈老伯(67岁)与老伴儿共同所有并居住的坐落于市郊一平房被政府拆迁,考虑自己与老伴儿都已是67岁的人了,百年后房子也得归唯一的儿子,所以,在安置新楼房时,二位老人决定将安置房直接登记在儿子陈向南与儿媳刘芊芊名下。二老与二小还口头说好,楼房继续由二位老人居住,一直到终老。
作者 杨学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上半月)》 2021年第4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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