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出了新的面向,受害群体泛化、损害后果趋重化的风险正日益显现。相异于传统的性侵案件,在技术手段的作用下该类案件更面临着处理过程趋于隐性化与信息权利保护难以衡平的困境。互联网时代对该类案件的发现、侦查以及证据认定等环节显然提出了更为复杂的要求,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面临着未成年人利益维系与犯罪嫌疑人信息权利保障之间的抵牾。在回归技术治理的基础之上,以技术手段促进案件处理各环节梗阻的有效消除,并以隐含价值理性的法律手段为技术治理积极赋能,通过优化强制报告制度、强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举措实现技术与法律同频共振的目标成为了治理该类案件的应循选择。
出处
《青少年学刊》
2021年第3期57-64,共8页
Youth and Adolescent Studies
基金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权利本位视角下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的进路研究”(1902007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