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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已签踏青免责协议,孩子摔伤校方可免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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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儿子所在的私立幼儿园在组织幼儿春游前,拟定了一份《踏青免责协议》要求家长签字。其中提道:“幼儿在春游踏青中造成自身伤害,幼儿园和老师概不负责;家长让孩子参加,一律视为同意该约定。”踏青期间,我儿子不慎摔倒造成右腿骨折,幼儿园以有约在先为由拒绝承担賠偿责任。请问,幼儿园的理由成立吗?
出处 《妇女生活(现代家长)》 2021年第7期40-40,共1页 Modern Par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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