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形态的出现与发展,一种以用户打赏为基础的“打赏经济”模式逐步建立起来。在“打赏经济”繁荣发展的同时,层出不穷的网络打赏乱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出于弥补网络空间自治规则的不足、实现网络社会平稳运行、应对网络打赏乱象等目的,有必要尽快对网络打赏行为进行立法规制。目前,我国互联网“打赏经济”面临着法律性质不清、纳税规则不明、监管机制缺失等立法困境。科学界定网络打赏的法律性质,完善网络打赏收入税收征管规则,建立网络打赏监管机制是消解我国互联网“打赏经济”立法困境的有效措施,也是实现我国网络立法精细化的重要手段。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133-143,共11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地方立法的精细化研究”(17BFX162)
国家留学基金委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出国项目(CSC NO.202006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