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宅基地有偿使用是实现宅基地优化配置的有效措施。为调节存量宅基地利用和促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政策将宅基地有偿使用范围限定在历史原因形成的超标准占用、一户多宅及非本集体成员占用的宅基地。为实现宅基地公平分配、健全收益权能,试点地区在宅基地初始取得环节开展了成本价取得、“择位竞价”等试验,在保有环节开展了用于经营性用途和跨集体流转有偿使用试验。试点自发开展的有偿使用探索在群众接受程度、理论基础和应用前景方面均优于国家部署的试点内容,同时,宅基地有偿使用存在缺少上位法支持、有偿使用标准缺少科学依据、有偿使用范围过宽和农民集体主体地位难以体现等问题。在新一轮改革试点中,应健全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内容、明晰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框架,并通过实践探索不断完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46-53,共8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自然资源部部门预算项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编号:121102000000190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