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等多元共治监管格局,市场监管水平显著增强。市场监管有效性主要落脚在健康有序的市场和相关方的满意度,但根本上有赖于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与行为理性。然而,企业自治本身缺乏相应内生动力和有效监管“抓手”,这成为市场监管体系的主要痛点所在。企业自治的核心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但在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条件下,行为容易发生异化或走偏。基于“Information(信息)-Incentives(激励)-Improvement(改进)(3I)”视角,构建了多主体、多机制并举的动态交互和激励相容体系。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发展数字经济背景下,应重视企业信用、技术赋能、多元共治等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声誉、自律等机制,激励或倒逼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和诚信经营。一方面,各类主体应加强合作,不断完善信息生产、公开、应用机制,打破企业单边信息优势。另一方面,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并重,形成过罚相当和激励相容的制度体系,引导企业履约践诺、自主改进行为。此外,加强多元主体科技赋能,探索“大系统支撑、大数据慧治、大监管共治”新格局和新型监管方式。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91-197,共7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卓越研究课题“金融科技精准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研究”(2020-KYLX04-17)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19YJB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