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限定交易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随着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的加剧,“二选一”作为限定交易的突出表现形式愈演愈烈,危害日益彰显。规制“二选一”仍需遵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一般分析步骤,且需结合平台经济特点对相关法律进行学理解释。界定相关市场时,需求替代分析应辨明多边市场结构下的用户需求并注重考察非价格因素。认定支配地位时,传统认定标准中当事人对生产能力的控制转化为平台对交易机会的控制,同时交易相对人的依赖性可演化为“相对支配地位”认定标准。分析行为排斥性时,平台可能使用口头或书面协议提出限定要求,也可能采取“不得竞争限制”或“数量强制”,但只要产生竞争损害,都不影响对限定交易的认定。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1年第9期38-43,共6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