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完成《巴黎协定》2030年全球温室气体整体减排25%的目标,我国积极履行承诺,制定实施低碳、绿色发展的规划,逐步建立起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对于重点排放企业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初始确认、剩余配额的出售以及注销、财报披露等业务该如何处理才能客观反映其经济实质,本文对相关准则进行对比和解读,并重点以案例的形式对生产性碳排放权和交易性碳排放权的具体会计处理进行详细分析,从实务方面加深对有关处理规定的把握,为企业现实业务开展提供参考。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9期96-100,共5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