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交通领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是犯罪人基于泄愤或仇视社会等目的,在负面心理支配下,由单一自然人实施,采取多种暴力手段破坏、损毁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伤害特定或不特定乘员,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与社会恐慌的严重暴力性犯罪行为。对公共交通领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进行全景透视是对该类型犯罪进行治理的前提,其犯罪发展可分为零星发案期、阶段性密集发案期和稳定转变期三个阶段。侦查措施应根据犯罪主体和作案方式的双维度特性来适用,具体包括三类:一是基于犯罪主体特殊性采取的防控性侦查措施,二是基于犯罪链条"长期积变+瞬间激发"特性采取的"基础夯实+应急反应"侦查措施,三是基于"TAP"理念采取的犯罪后侦查破案措施。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173-179,共7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个人极端暴力的基层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9CFXJ1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