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3年,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把香港、澳门列入《关于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的宣言》适用的非自治领土名单内,置于该特委会的监督之下。若按《宣言》指导的方向,香港和澳门在结束殖民统治后就有了宣布"独立"的可能性。1964年底,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委会讨论香港和澳门问题。为此,中国政府采取了特委会会外的双边外交形式,分别按不同的国家性质及其对我国的态度制定不同策略,通过确定阐述重点,对重点国家表态,进行解释工作,使中国的港澳方针为更多的国家所认知和理解,为以后特委会历次会议对港澳问题的处理奠定了基调,成为新中国联合国外交史上的一次重要尝试。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85-93,共9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科研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问题研究”(项目号2019ZDGH017)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治理体系创新研究”(项目号20&ZD15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