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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房产,另一方可以追回吗?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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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房产,如果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走案例4:曲先生与孟女士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一年,双方都有了离婚的想法。两个人是工薪阶层,婚后最大项的财产就是共同购买的一套两居室,登记在曲先生名下。
作者 黄小星
出处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21年第12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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