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事裁判因其本身的伦理道德特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密切相关。长期以来,因司法实践对法律适用方法以及道德伦理入法手段的忽视,家事裁判文书不同程度地存在论证简单、逻辑结构不完整、感情说教替代法律适用等问题,亟待完善。笔者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以修辞和解释的融贯运用为方法,提出双轴操作的具化方式,即在横轴上,要以法律解释方法为依托,在规范层面上解决伦理道德的入法问题;在纵轴上,一是要注重修辞与逻辑的结合,以实现逻辑的“固法”作用。二是要注重发挥修辞的辅助论证效用。通过对具体语境的把握、听众自身的伦理道德背景、核心价值的判断与取舍等,提升道德伦理修辞的张力,切实实现判决的合理性与可接受性。
出处
《人民司法》
2021年第31期46-5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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