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出处
《财会学习》
2021年第36期I0003-I000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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