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以来,历经多轮改革和优化,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较为成熟,但是作为普通民众最为关心的税种,其公平性依然受到质疑,如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不及时导致通胀时期纳税人税负加重;各地区的费用扣除标准"一刀切"忽视了纳税人宏观纳税环境的差异。虽然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实施开始考虑到纳税人微观纳税环境的差异,但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当前的征管水平下国家有能力而未进行的改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未能及时化解通胀带来的扭曲效应,造成了税收负担时间维度上的不公平;二是未充分考虑到纳税人宏观纳税环境的差异,造成了税收负担空间维度上的不公平。文章认为,针对个人所得税综合劳动所得,当前应建立费用扣除标准年度自动调整机制与区域差异化机制,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提升其公平性。
作者
薛桂芝
孙小雪
Xue Guizhi;Sun Xiaoxue
出处
《税收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8-15,24,共9页
Tax and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基于二维公平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240041042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