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实践中仍需完善。在社区矫正实施中,矫正方案制定未考虑矫正对象的特殊性、评估体系缺位、社区矫正检查监督工作不够完善、社会认同感不足导致社区矫正民众基础不够扎实等问题都阻碍社区矫正制度发展。针对以上问题,在制定矫正方案时要考虑矫正对象的特殊性,完善评估体系,强化检查监督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加大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区矫正中的参与感和认同感,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发展。
出处
《克拉玛依学刊》
2021年第6期62-67,共6页
Journal of Kara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