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戏曲学界对戏小甲的定义大多采用《中国戏曲志》的说法,但这一说法尚存漏洞。“戏小甲”一词首先出现于近代评弹口述史中,清代文献中未见“戏小甲”身影。通观清代文献,发现与戏曲相关的“小甲”广泛存在于地方曲乐徭役组织中。这些小甲区别于地保等地方治安组织,专门承应地方政府祭祀、应酬用乐。而苏州织造中的“戏小甲”是清前中期民间戏曲承应内廷的特殊案例。晚清近代以来,戏小甲的官方色彩逐渐褪去,其文化掮客、商业中介的身份日益凸显。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明清乐署格局变动与戏曲发展潮流研究”(19CZW02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