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突发事件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风险治理的关键环节,有利于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多元协同危机治理、防止行政应急权力滥用。当前,我国突发事件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规范体系有待完善、风险预防功能存在障碍、合理有效的追责问责机制缺位、信息公开系统运行封闭动力不足、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应完善突发事件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具体可通过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强化风险预防功能、构建合理有效的追责问责机制、引入外部多元动力机制、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等途径。
出处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2年第1期72-77,共6页
Journal of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基金
福建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2020年度研究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突发事件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