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体系对于地方政府举债法制建设以及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具有急迫性、根本性、基础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构建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体系、深化政府举债法治理论研究和实现政府举债法定需要体系性思维。通过类型化的研究方法提炼出地方政府法定举债行为、转贷行为、新增举债行为、应急举债行为四种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类型,由此构建起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体系,这是我国地方政府举债法制建设和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理论基础和基本依据。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57-65,共9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