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作为刑事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复合之诉,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效用,但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程序设置不足、证明责任及证明标准模糊、生态修复赔偿金裁判混乱、监管不力等问题,需通过程序重塑加强顶层设计,包括规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启动条件,构建多元化提出主体、刑民二元性的诉讼证明标准、多方主体并存的举证机制;在附带民事责任承担方面,建议设立专项基金、确定收取主体、完善赔偿金监管制度,为污染环境行为的有效惩治提供程序保障。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55-164,共10页
Academics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项目(20CXTD09)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000-1082069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