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将RCEP作为深化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平台,梳理了RCEP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和170项鼓励类义务,要求各部门、各地方高标准履行RCEP承诺,推动形成全国从上到下对照RCEP等高标准协定深化改革的良好氛围。今年6月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实施生效满半年。半年间,RCEP“朋友圈”不断扩大。今年1月1日起,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10国正式生效,2月1日起对韩国生效,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5月1日起对缅甸生效。1-5月,中国与东盟贸易规模达3712.1亿美元,同比增长10.2%;对韩国、新西兰贸易规模也实现增长。
出处
《中国外资》
2022年第7期44-45,共2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