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助案例进行教学是法学教育的一种常规做法。案例可分为法源型案例、辅助型案例和法理型案例,不同的案例对应着不同的案例教学法。法理型案例在性质上不同于前两种,但构成了对它们的有益补充。法理型案例具有独特的理论性质:第一,它包含了法学基本理论上的争议点;第二,它引发了应然层面的讨论;第三,它致力于理论论证。因此,法理型案例也发挥着独特的教学功能:叙事性想象与理论思维训练。
出处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56-60,共5页
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
基金
2021年度吉林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支持计划一流课程“生活中的法理”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