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镇化进程发展,不少村居成片开发建设,城镇面貌日新月异。村委会、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适应基层治理发展新形势,很多地方都成立了经营范围为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的股份经济联合社等集体经济组织。这些集体经济组织最常遇到的就是“三资”管理。村(居)集体“三资”指归属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已成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基础及村(居)民实现共同富裕、过上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
出处
《中国公证》
2022年第8期51-53,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