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恶势力组织通常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使黑恶势力犯罪得以有效遏制,同时形成了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机制。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成果,它的出台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奠定了基础。本文中的这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发生于该法出台之前。正是由于实践中大量涉黑恶势力案件的办理,助推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成形。
出处
《法庭内外》
2022年第9期48-49,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