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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背景下全国首部地方性电力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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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力条例》。这是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之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电力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力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我省不仅要解决电能供需矛盾,还要向安全、低碳、优质、价廉的目标发展,亟需通过地方立法,为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依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人大》 2022年第10期68-6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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