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证是传统司法审判活动中基本证据类型,是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保障人证的可得与可信对于司法审判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古代,针对实践中的避证、伪证等人证缺失、失实问题,传统司法在历史演进中逐渐形成了相应的人证保障制度体系,历代司法官吏也总结了许多经验。这些人证保障的规范、经验在历史生成中纠缠着人证基本功能的实现与国家或社会其他方面利益伸张的矛盾,其中的权变与协调所呈现出的人证保障制度、实践的价值选择结构,表达着传统法律、政治的价值逻辑。
出处
《法律与伦理》
2022年第2期127-146,共20页
Law and Ethics
基金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国仁政司法的传统及其权益转化研究”(18BFX025)
浙江省哲学与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国古代的仁政司法研究”(16NDJC143YB)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