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授信额度”一词虽然来源于银行信贷的交易实践,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授信额度”在互联网小额借贷领域有着更为广泛的应用,其法律构造亦并不明确。随着实践中“授信额度”的争议不断增加,明晰其法律构造便成为解决纠纷前置性条件。不同的借贷平台,根据其框架协议、交易程序以及约束力等内容,对其法律构造应做出不同的解释。对缺乏双方合意的“授信额度”,一般应认定为要约或者要约邀请。对双方合意的“授信额度”,在法律构造上存在预约和框架协议的可能。不同的法律构造,当事人之间存在不同的权利义务以及风险范畴,故而在实践中法官不能对“授信额度”统一认定,应当具体地对交易内容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