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中,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性强制程序,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与诉讼程序衔接不畅、仲裁组织设置不健全、行政化色彩浓厚以及仲裁程序诉讼化等问题。因此应进一步明确裁审关系,以去行政化手段强化劳动争议仲裁组织的独立性,并规范仲裁程序以避免其诉讼化倾向,综合性地对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予以调整,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机制。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94-97,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学术型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破产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实现研究”(2022LAW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