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分所有权在司法实务方面呈现地域差异性,究其原因并非本质和逻辑问题,而是对区分所有权各要素和其复合性的理解不一。本文基于独立性、第三类共有和主体业主大会说、地位法人说等理论对复合性进行分析,发现二元说和一元说并非非此即彼,二者可以共同构建复合性的原则:对内二元说,对外一元说。在新思路下,以解释论在先、立法论在后的务实态度举例解构物业使用人的地位问题,并基于新原则为未来房地产乃至区分所有权改革提出展望。
出处
《上海房地》
2023年第4期59-62,共4页
Shanghai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