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术语逻辑与术语使用规范等角度,重新审视了形态语义研究中的三个重要术语“morpheme”“morph”“allomorph”的语义内涵及关联性。研究表明,“morpheme”在指称上应区分三种情况,形位(morpheme)与形素(morph)之间并非简单的“实现-被实现”关系,而是表现出由一对一到多对一的动态结构。严格来说,“morph”(而非“morpheme”)是语言中最小的形义单位,基于此可以进一步区分词根/缀等形式。对“allomorph”与“morpheme”关系的准确理解,应注意从语音、形义配对等方面适切地深入讨论,但笼统地把“allomorph”视为形位变体有失妥当。
出处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49-54,共6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一般项目“认知干预下二语程式序列深加工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1C0471)
湖南省社科项目“课堂教学环境下二语程式序列深加工的实证研究”(21YBA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