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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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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作者
机构地区 国家税务总局
出处 《财会学习》 2023年第15期I0001-I0001,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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