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出现大量银行机构倒闭情况。为妥善处置破产金融机构,日本政府赋予日本存款保险公司(DICJ)较大自主权力,确保破产机构及时有序退出,且在破产处置过程中,DICJ以破产管理方和处置方的双重身份开展的大量诉讼索赔追责,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2021年我国包商银行已通过司法破产程序完成清算,对相关利益方进行索赔并对管理层进行责任追究也持续开展,因此可借鉴日本索赔追责机制经验,建立完善索赔追责机制。
出处
《北方金融》
2023年第4期90-93,共4页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