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适时开征碳税成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促进经济社会低碳转型的重要政策选项。厘清市场主体碳排放责任和减排义务,选择合理的碳税征收模式,是有效发挥碳税环境和经济红利的重要前提。基于碳排放责任原则以及该原则下碳税征收模式的类型、特点,在比较分析国际碳税征收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短期内我国宜选择生产型碳税征收模式,待条件成熟时,可逐步过渡到混合型碳税征收模式。
作者
杨晓妹
王宋伟
毛萍
YANG Xiaomei;WANG Songwei;MAO Ping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45-49,共5页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双碳’目标下碳税与碳交易协同定价机制设计及效应评估”(项目编号:2022AH050587)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产业关联视角下环保税改革的减排效应及其扩散效应研究”(项目编号:2108085QG300)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安徽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水平测度及效应分析”(项目编号:AHSKQ2020D5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