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邻国高丽朝佚名学者编选《十抄诗》一书,收录晚唐诗人李山甫七律十首。其后该国僧人子山又广征博引中土文献予以注释,遂成《夹注名贤十抄诗》域外汉籍,对两国文化交流作出贡献。但后人讥评此书“字颇舛错”“注多鱼鲁”,亦非妄言。如:反覆,误作“久復”;真遇,讹为“直过”。曹操赐爵魏王,事在建安二十一年,误书二十四年。坐落于扬州江都市的吴公台,误作“吴王台”。又《后汉书·舆服志》讹为《车服志》。又误《枫窗杂录》作《松窗录》等。至于比勘他书后,所见其他异文,则依据名物制度变化,历史地理因革,语言文字发展等诸多因素综合考量,逐一给出“宜各从长”之按断,以努力使此书更臻完善。
出处
《中国韵文学刊》
2023年第2期84-92,共9页
Journal of Chinese Vers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