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为调查综合医院核医学科应用放射性核素^(131)Ⅰ治疗患者时,对操作人员、患者及环境的影响程度,并进一步对其放射安全性进行评价,以保护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健康。方法 用经标定的BicRoN型微伦仪,TCS-163型γ测量仪对该医院应用放射性核素^(131)Ⅰ治疗患者的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患者所住病房等环境γ污染水平及放射水平进行测试,根据测试数据分析其危害及安全性。结果 治疗工作场所γ污染水平为16.3 Bq·cm^(-2),放射水平为2.5μSv·h^(-1);工作人员衣服表面γ污染水平为11.9 Bq·cm^(-2),放射水平为2.25μSv·h^(-1);患者衣服γ污染水平为12.6 Bq·cm^(-2),放射水平为5.5μSv·h^(-1)。^(131)Ⅰ的毒性权重系数为100,测算其权重活度为5.55×10~4 MBq。结论 该院核医学科用放射性核素^(131)Ⅰ治疗患者时,其核医学工作场所分级为Ⅰ级,防护设施符合Ⅰ级要求,工作场所按控制区、监督区和非限制区“三区原则”分布,符合GB16360-199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工作场所及环境γ污染水平及放射水平符合GB 479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经调查该工作为安全性职业。
出处
《职业与健康》
CAS
2002年第12期106-107,共2页
Occupation and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