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阐明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创造性地提出了“治理共同体”的概念。这是一种治理与建设并重的新思路。治理共同体在团结的语境下贯通了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为当代基层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其意味着一种新型的社区团结,即“治理性团结”。在实现路径上,建设治理共同体需要“寓建设于治理之中”。党组织要通过党建引领统筹治理和建设,一方面促进社区多元主体的发育,另一方面透过多元主体更好地实现与群众的紧密联系,从而使社区治理体系转换成团结社区居民的架构,使社区治理能力成为团结社区居民的能力。
作者
熊万胜
郑楷
Xiong Wansheng;Zheng Kai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90-98,共9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相互促进的理论、模式与方向研究”(项目编号:20CSH06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