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致力於辨析出土文獻所見文書傳遞手段之異同與發展。指出秦及漢初“以郵行”和“以縣次行”是最主要的文書傳遞手段,兩者皆為步遞,然而“以郵行”由專责郵人承擔,藉由密集設站、隨到隨傳,而達成更高效率之傳遞。漢代傳遞手段最關鍵的發展是馬遞的重要性逐漸提升。西漢中期以後“驛馬行”至少可連結邊地與中央,用來傳遞璽書、上書、軍書等最重要文書,東漢以後亦在内地普及化與制度化。“驛馬行”可視為“以郵行”的發展,“縣次行”也出現馬遞之“縣次吏馬行”,但是否密集設站、隨到隨傳仍決定兩者的傳遞速度差異。此外尚可見“以亭行”,可連結至不在幹道上的官署,又有專人送達、逐站傳閱等傳遞方式。最後,本文强調傳遞手段與傳遞次序不應加以混淆。“以道次行”屬傳遞次序.指定,故與“以郵行”等傅遞手段指定並不衡突。
出处
《国学研究》
2021年第1期1-28,共28页
STUDIES IN SI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