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高空抛物责任中,受害人由于加害人导致的损失须有所补偿,与此同时也可能存在另一方受害人(可能存在的加害人)的财产遭受损失,是否有违公平原则呢?民法典对此类争议并没有明确性规定。那么对于加害人一方可能对于另一方受害人构成不当得利,加害人此时可以认定为不当得利人,另一方受害人可对其主张返还财产损失。本文以受害人、另一方受害人与加害人的复杂关系中产生的一系列纠纷,以及官方机构与公益组织的介入对于两方受害人的救济等方面作出分析并逐个解读,探讨受害人该如何寻求救济。
出处
《大陆桥视野》
2023年第8期108-109,11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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