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旅游民宿是乡村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之一。法治是促进乡村旅游民宿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在新疆的旅游民宿发展中,存在缺乏统领性地方立法、尚未确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旅游民宿纠纷解决机制有待完善、行业守法意识有待提升之困境。为全面发展新疆旅游民宿和助推乡村振兴,应出台具有统领性的《旅游民宿促进条例》、构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组建旅游民宿纠纷解决机制,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及制定行业自律规则,以强化公民守法意识及提升行业守法水平,以期实现旅游民宿的多元共治,为新疆的旅游民宿发展提供必要的法治保障。
出处
《克拉玛依学刊》
2023年第5期98-109,共12页
Journal of Karamay
基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青年项目“新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之地方立法保障研究”(XJEDU2021SY004)
新疆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法参与主体的行动逻辑研究”(BS2021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