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上任何一个现象都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均或多或少地与当时社会产生某些联系,宋朝职役制度具体到其中的乡村职役制度也是如此。但是,既有成果却大多为了研究方便,追求史学文本之美,将“整体史”状态下的宋朝乡村职役制切割为条块状,一如摸象之盲人,以偏概全,致使“碎片化”取径大行其道。由此生发的问题是:归纳法、概括法、演绎法和比较法等运用于宋朝乡村职役研究时是否仍旧切实有效?
出处
《中国史研究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40-44,共5页
Trends of Recent Researches on The History of China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职役通史”(19ZDA190)中期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