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当前,民营经济的发展遇到诸多障碍,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权益保障遇到不少挑战,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还受到较多制约。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也针对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特别提出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加快合同款支付进度,运用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意见》和《通知》的出台,具有显著的战略价值和现实意义,充分彰显了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也为政府采购服务民营经济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23年第10期4-4,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