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反垄断法》中的一个亮点是,为了防止行业协会参与垄断行为,新增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在法律责任方面,对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行为的罚款上限由修法前的50万元改为300万元。为了细化并落实《反垄断法》的新增规定,2023年5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业协会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垄断法》正在努力为我国行业协会的规范发展量身打造规范体系。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3年第23期36-37,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